一、会员
会员入会条件:与浙江紧固件产业的发展有紧密联系;无违法违纪行为;有本协会一名以上会员推荐。
二、理事
理事经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基本条件:年产值2000万或自营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紧固件生产企业;紧固件产品年自营出口500万美元以上贸易公司;县(市、区)域与紧固件产业发展有重大关联的最大配套企业。
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基本条件:年产值5000万或自营出口达到500万美元的紧固件生产企业;紧固件产品年自营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贸易公司;各地区与紧固件产业发展有重大关联的最大配套企业。
三、会长
正副会长经理事会议选举产生。
副会长基本条件:年产值1亿元或自营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紧固件生产企业; 全省紧固件产品自营出口量最大的(不低于2000万美元/年)贸易公司;省内与紧固件产业发展有重大关联的最大配套企业;必须在协会“龙头带动、错位发展”战略中起带头作用。
常务副会长条件:全省最大的螺帽、螺栓、螺杆、螺丝、原材料、表面处理、新产品开发、专业市场等龙头企业,并符合副会长企业基本条件。
会长基本条件:第一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好;第二要有相应的经济实力、奉献精神、大局观念和团结精神;第三要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做好商会工作,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,并符合常务会长企业基本条件。
四、直属部门
参见《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部门行为规范条例》第二、三、四、七、十、十一、十二条
五、除名和辞职
会员不按时交纳会费或一年内不参加会议和活动,属无法履行权利和义务,视作自动退会,经理事(常务理事)会讨论通过后除名;
协会会员、直属部门违反党纪国法,违反协会行为规范,经理事(常务理事)会研究决定,作除名处理。
协会会员因违反协会行为规范而被除名的,经过一年以上考察,确已改正并有书面检查和承诺的,经申请并经协会理事(常务理事)会讨论通过,可恢复其会员资格。
会长、理事连续二次不参加会议和活动的,属无法履行职责,本人应请求辞去相应职务。
六、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会员入会及退会手续。申请入会须按规定办理手续,退会应以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本行为规范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试行,试行期自通过之日起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