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,使我县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,为积极帮助支持企业克服困难,切实增强发展信心,努力保持我县工业经济稳定发展,实现既定工作目标,经研究,特提出以下意见:
1、加大平台建设支持力度。2008年至2011年,县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对各镇平台建设融资贴息,其中:融资额2500万元以内部分按4%贴息,以外部分按6%贴息。
2、增强镇域经济实力,更好地为工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。从2008年起,各镇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全部留镇,以利于各镇(特别是工业功能区)的流动开发。
3、加快扶持奖励政策兑现速度。加快企业扶持奖励政策的结算兑现速度,对符合兑现政策和条件的项目,企业可以即时提出申请,经审核后,及时将奖励资金兑现给企业。
4、增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保障力度。积极引导外地金融机构来盐设立分支机构、开展异地业务。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,合理引导、规范民间融资。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产品创新,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,及时为资金周围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帮助。
5、努力确保工业建设用地。确保省下达土地指标的50%以上用于工业发展。要保证工业用地的70%以上,安排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。要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列为国家、首级重点项目,以利于直接解决用地指标。
6、大力支持企业自身拓展发展空间。在确保绿地率不小于10%、建筑密度不大于50%的前提下,引导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,通过厂房加层、老厂改选、内部整理、压缩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,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企业,不再征收土地价款,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。
7、智谋调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。在夯实社会保险费基数,保持社会保险费收入适度增长的基础上,自2008年9月到2009年8月止,对工业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率暂按17%,使社会保险费收入的增长与我县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。
8、加大对民政福利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。自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止,对技改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应缴增值税200万元以上,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达到节能减排要求的民政福利企业,经政府批准同意后,可暂缓集中专项资金。
9、减半收费。自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止,对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服务性收费(包括: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、白蚁防治费、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、工商企业档案查询费、计量检定收费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、气象防雷检测费)一律减半收取。
10、奖励治污。自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止,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且排污权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,其排污权交易收入的50%,补助给企业用于治理污染。